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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建議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就《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建議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成立於1964年,是香港首個由視障人士組織及管理之自助團體,宗旨是實現視障人士平等、機會和獨立。行政長官李家超將於今年10月25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本會就幾個關於視障人士權益之範疇提出建議。
1. 成立殘疾人事務委員會
1.1 本港沒有專責架構有效地統籌殘疾人士服務發展之政策,支援視障人士的政策更欠周詳;本會促請政府成立殘疾人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跨部門處理包括視障人士在內的殘疾人士之相關事宜;同時,在新成立的委員會內加入各殘疾類別團體之代表、獨立的有識之士和相關界別的專業人士,以制訂保障所有殘疾人士之福祉和權益的完整政策。
1.2 委員會成立後,政府轄下有關殘疾人士事宜的諮詢架構,可加入更多殘疾人士代表,讓政府制訂有關政策及推行新服務前可吸納更全面的意見,亦有助提高其代表性。
2. 發展智慧城市全面達至共融社會
2.1 本會促請政府牽頭制定無障礙網頁指引,規定公營機構、公共服務機構及相關服務營辦團體必須提供無障礙網頁及應用程式的服務;長遠希望政府能就此進行立法,規管本港所有企業及機構之網頁及應用程式必須達至無障礙級別,冀建立能讓所有市民共享的智慧城市,不能容讓數碼發展擴大社會不公平。
2.2 本會希望政府在發展智慧城市的過程中可預先聽取視障人士的意見,並於構建硬件和軟件時,已加入完善的無障礙功能,而非啟用後才邀請殘疾人士給予意見,再作小修小補。
2.3 現時市面上有不少科技產品有助提高視障人士就業及獨立生活的能力,本會建議政府為基層視障人士提供購買部份適切產品的資助,例如智能電話,以減低他們對社區支援服務的需求。
3. 支援殘疾人士就業
3.1 本港殘疾人士就業情況在疫後復常仍見困難。本會建議政府帶頭聘請更多殘疾人士,而比例須佔整體公務員隊伍的百分之三,公營機構亦需要跟隨此指標。此外,政府可加強私人企業及機構聘請殘疾人士之誘因,例如提供稅務優惠或恆常化的薪金津助。
3.2 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以及研究有條件地讓在職殘疾人士仍享有醫療豁免及補助津貼之可行性,減輕他們對醫療及復康用品負擔的憂慮及提高其重投職場的動機。
4. 支援口述影像服務
4.1 為特定賽事及項目安排口述影像服務,讓視障人士能參與其中,達致平等社會參與。
4.2 本會年前獲香港賽馬會時限性資助,開展體育項目的口述影像評述員培訓及相關服務,成效鼓舞。而預計2024年啟用的啟德體育園,亦已預留了提供口述影像服務的房間,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就口述影像人員培訓作預備。本會希望政府能調撥資源,資助各類口述影像的人員培訓,包括體育賽事、電影、電視節目、展覽、視覺和表演藝術等,讓視障人士有更豐盛的生活,同時能幫助發展他們的多元潛能,實現自我。
4.3 新建的場館,包括運動場館、劇院及戲院等,需要預留位置作口述影像房間或裝設有關器材。
4.4 向提供口述影像服務的團體及組織,提供購買相關器材的資助,例如發射器、接收器及耳機等。
5. 向殘疾人士提供醫療券或醫療津助
5.1 公營醫療服務長期不足,本會於過去幾年不斷向政府爭取設立殘疾人士醫療券冀讓輪候已久卻未能得到適切公營醫療服務的視障人士,及早向私家醫生求診,但一直得不到正面回應。本會重申,希望政府考慮設立殘疾人士醫療券,恪守「沒有人因為經濟理由而得不到適當的治療」的原則,既可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之餘,又可讓有醫療需要的殘疾人士盡快得到治療。
5.2 政府在去年底公布的《基層醫療健康藍圖》中提及加強公私營合作,認為有助策略性地和更有效地使用私營醫療服務。本會認為,在設立殘疾人士醫療券外,政府亦可考慮參考「公私營協作計劃」,靈活地支援殘疾人士到私營醫療市場就診,以「錢跟病人走」作藍本,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負擔。
6. 改善照顧者津貼制度
6.1 視障人士也可以是照顧者!在現行津貼制度下,領取傷殘津貼者並不能同時領取照顧者津貼;本會一直認為此安排並不合理,因不少殘疾人士照顧者能突破自身限制,承擔著照顧者的任務及責任,故政府必須對照顧者的支援一視同仁。本會促請政府全面檢討現行做法,讓合資格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於未來可平等地領取照顧者津貼。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致電23390666 或 電郵 jackiekwan@hkbu.org.hk,與本會總幹事關卓妍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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